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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就任
2019-06-11 09:54:36 本文共阅读:[]


2019年6月10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简称“广外”)发布关于陈小君教授等职务聘免的通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聘任陈小君教授为广东法治研究院名誉院长,免去其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职务;聘任高飞教授为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免去其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职务;聘任张淞纶副教授、于凤瑞副教授为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免去耿卓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职务,其自2018年12月起已受聘为广外法学院副院长。

以下为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简介:

高飞,男,1972年生,湖北枝江人,教授,法学博士。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系主任、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组长、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私法研究》副主编。2007年3月至7月台湾地区东吴大学访问学者,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12年7月至2016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民法和土地制度研究。独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二版),合著7部,参编教材多部,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云南社会科学》《广东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文章60余篇,多篇论文被转载;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和吴玉章人文社科青年奖等;主持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2016年5月加盟广外,受聘“云山青年学者”,共同创设土地法制研究院。

张淞纶,男,汉族,1983年生,吉林长春人,副教授,法学博士。分别于2006年、2011年获得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9月至2013年12月在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14年1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担任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和法哲学研究,在《哲学研究》《法商研究》《法学评论》《中外法学》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2部,译著3部,主持多项省部级研究课题。2019年3月加盟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受聘“云山青年学者”。

于凤瑞,女,汉族,1985年生,河南新乡人,副教授,法学博士。分别于2006年、2011年获得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2017年两次计8个月为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从事民商法和土地制度研究,在《法商研究》《法律科学》《中国土地科学》《台湾研究集刊》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多项省部级研究课题。2016年6月加盟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受聘“云山青年学者”。


采写审核人:曹益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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