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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作科等|房地产开发行政处罚风险防范与实务应对
2021-09-16 09:59:33 本文共阅读:[]



内容简介

房地产项目具有开发周期长、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繁多,同时受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特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经营过程中,如不能全面了解分散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的若干层面、角度的相关规定,则发生涉嫌违法违规进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就会大大增加。彼时,轻则增加开发成本,影响工程进度;重则丧失相关资质,危及企业生存。《房地产开发行政处罚风险防范与实务应对》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处罚风险防范及应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研究。《房地产开发行政处罚风险防范与实务应对》的特色在于:

第一,视角独特。凭借多年来在这一领域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素养,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总结,填补了国内就该实务领域进行系统化研究的空白。

第二,紧跟立法。《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法领域重要的单行法之一,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该书根据2021年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撰写,最大限度地将新法的内容吸收、融入本书的相关章节。

第三,内容翔实。该书全面梳理房地产开发全流程中的行政处罚风险,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与资质取得、土地利用、开工建设及竣工、销售及经营等环节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从中总结违法行为的类型、表现、处罚措施、处罚依据,并结合已有的行政处罚案例总结、提炼相应的风险防控建议,围绕行政处罚流程给出对应的指引和应对策略。

第四,以法解例,以案释法。该书筛选了各级、各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数百件代表性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案件,与各部分的法律法规相互参照、对应,便于更直观地理解相关法律条款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

 

作者简介

陈作科,先后毕业于中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现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委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董事局执行主席。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公司商事等民商事诉讼仲裁以及行政(政府)等领域争议解决。

裴红艳,毕业于南开大学,获法学学士、文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执业领域主要集中于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公司经营与股权并购等相关的疑难复杂争议解决和非诉项目处理。

李云舒,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获行政法学博士学位。主要执业领域集中于复杂争议解决及行政法律事务。

王凌光,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获行政法学博士学位。主要执业领域为行政法、竞争法、数据法。现任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法治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理事等。

出版信息

作者:陈作科等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7

目录

第一章概述

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二、房地产行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三、法规概览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与资质取得阶段

一、风险一览表

二、超期不开业或停业

三、无执照

四、无资质或超越资质

五、资质证书取得方式不合法、违法利用资质证书

六、不办理变更登记

七、本章小结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建设之土地利用阶段

一、风险一览表

二、怠于登记

三、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后非法占用、改建

四、非法转让、占用土地、变更土地用途

五、擅自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

六、非法占用耕地

七、违法利用集体土地

八、违规使用临时土地

九、开发禁垦区

十、违规占用自然资源保护区土地

十一、违规重建、扩建

十二、拒绝复垦土地

十三、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

十四、拒还土地

十五、阻挠土地征收

十六、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十七、闲置土地

十八、未覆盖裸露待建设地面

十九、本章小结

第四章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一、风险一览表

二、违反“三同时”制度

三、未依法公开环保报告

四、环保措施违法

五、环评违法

六、规划许可手续不完备

七、招投标违反法律规定

八、违法发包

九、施工设计问题

十、未实行工程监理

十一、监理手续不全

十二、擅自施工或违法取得施工许可

十三、拒不拆除

十四、降低工程质量

十五、压缩合理工期

十六、影响施工单位使用材料

十七、施工时间违法

十八、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十九、安全保障问题

二十、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二十一、建筑垃圾处置方式不当

二十二、违法排污

二十三、未依法实施水土保持

三十四、违法占用、利用公路

二十五、竣工验收问题

二十六、本章小结

第五章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经营阶段

一、风险一览表

二、违法预售

三、违法销售

四、违法出租房屋

五、备案登记违法

六、租赁对象违法、未履行维护义务、改变性质用途

七、未履行纳税义务

八、发票违法

九、企业信息公示违法

十、违规发布广告

十一、广告内容违法

十二、虚假广告

十三、实施混淆行为

十四、虚假宣传

十五、违法有奖销售

十六、损害竞争对手商誉

十七、价格违法

十八、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十九、本章小结

第六章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行政处罚

一、风险一览表

二、违法使用特种设备

三、选聘物业方式违法

四、擅自处分共有部分

五、未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材料

六、挪用专项维修基金

七、未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八、违规交付房屋

九、未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十、未履行节能标准告知义务

十一、本章小结

第七章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其他主体涉及的行政处罚

一、施工企业行政处罚风险一览表

二、违法转让承揽工程

三、违法转包、分包

四、擅自变动施工

五、施工安全隐患

六、未按标准施工

七、施工单位违规处置建筑垃圾

八、保修问题

九、未依法检验

十、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十一、物业服务企业行政处罚风险一览表

十二、物业服务违法转包

十三、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十四、擅自使用共有部分

十五、怠于移交有关资料

十六、本章小结

第八章行政处罚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行政检查

二、行政听证

三、行政处罚决定

四、行政强制

第九章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程序

一、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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