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法学会民法分则物权法编立法起草研究专项委托,土地法制研究院研究人员在耿卓教授的带领下于2018年1月9-10日到东莞市开展调查研究,参加此次调研活动的研究人员还有刘洪华副教授和孙聪聪博士。
东莞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于2015年2月被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现已基本实现城镇化,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和制度运行有着区别于“珠三角”其他地区的显著特征。调研组先后来到大朗镇黄草朗村、大朗镇长塘村、虎门镇东风社区和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各随机选取6户农户,在填写调查问卷的基础上进行面对面的访谈,深入了解农民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实施与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包括当前农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宅基地管理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土地征收等方面。
调研组成员通过此次活动,了解到东莞市不同村镇在农村土地法律制度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尽相同,有些村存在村民无法共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收益的问题,有些村因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厂房过于陈旧,出租收益不高,存在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乏力的问题,有些村存在确权不到位、缺乏增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前期土地征收混乱无序等问题。调研过程中,耿卓教授还就宅基地权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问题详细回答了农民的提问,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至此,土地法制研究院“珠三角”农地制度调研活动圆满完成,随后调研组成员将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着力研究“珠三角”地区农村土地法律制度运行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的研究报告。